突出贡献奖
为表彰在中国数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团体,激励广大数学工作者积极投身中国数学会的各项工作,推动学会的繁荣发展,中国数学会设立“中国数学会突出贡献奖”。本奖项旨在为服务学会发展、为学会科普推广、组织竞赛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长期以来支持中国数学会发展并为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进一步激励个人与团体更有作为,并展现出更强的历史责任感与担当。
第一条
为奖励为中国数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团体,激励广大数学工作者积极投身中国数学会的各项工作,推动学会的繁荣发展,特设立本奖项。
第二条
本奖每2年颁发一次,称为一届。每届评选不超过4个获奖单元(包括个人或团体),允许空缺。
第三条
向每位获奖个人或团体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条
“中国数学会突出贡献奖”评奖委员会主要由中国数学会正副理事长、秘书长担任。评奖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数学会办公室。
第五条
本奖候选个人或候选团体由推荐方式产生。由理事提名候选人或候选团体。
第六条
推荐本奖的材料包括推荐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非必须)。
第七条
被推荐的个人或团体提名条件如下(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1、服务学会发展
2、为学会科普推广、组织竞赛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长期以来支持中国数学会发展并为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在颁奖后五日内提请评奖委员会复议。如情况属实,则撤回奖项并追回证书。
第九条
本修订条例由中国数学会第十四届常务理事会2026年8月10日投票通过。本条例解释权属于中国数学会。
第一届中国数学会突出贡献奖自2026年5月18日起开始推荐,至2026年7月18日截止。
根据中国数学会突出贡献奖奖励条例,该奖主要奖励为中国数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团体。
中国数学会突出贡献奖由推荐方式产生。由中国数学会理事提名推荐候选个人或候选团体。
一、奖项推荐电子版材料包括:
1、推荐表(Word版);
2、证明材料(非必须)。
二、材料接收: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中国数学会邮箱(cms@math.ac.cn)。
咨询电话:孟老师,010-82541448
突出贡献奖评奖委员会